2001年的一个早晨,吉律师九点不到就到了办公室,在办公室门口看到了正在焦急等待她的X先生。
原来X先生的妻子昨天被移民局抓进了非法移民营(Detention Center), 他几乎要哭出来地央求吉律师一定要帮他保释出他的妻子。那么X先生的妻子为什么会被抓进去呢?吉律师经过询问后了解到X先生持有的是457工作签证。根据457签证条件,持有人必须为担保的雇主服务,在没有取得移民局的认可下不能为其他雇主服务,可是X先生和其妻子都违反了该条例。
1个月前X先生在一家家具厂工作的时候,就被移民局查到了。X先生花掉了他仅剩的3万澳币积蓄才被保释出来,还必须每天要去移民局报到,可是就在昨天又一个打击降临到他身上,他的妻子昨天在工作场所同样被移民局抓到了非法移民营。
吉律师马上和X先生前往非法移民营,在让他的妻子填写了授权表格后,吉律师赶往移民局递交保释材料,可是移民局根本不相信这些材料,认为主申请人违反了签证条例,在保释期间其家属又犯了同样的条例,怎么能相信他们是无心之失呢?
吉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放弃,从专业的法律角度,从客户的客观情况以及人道主义精神等各方面,与签证官沟通,最后签证官也被吉律师的精神所打动,终于在临下班前,签下了放人的大字,X先生一家才得以团聚。
在吉律师的努力下,X先生一家最终于2007年取得了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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